读《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
写在读前:
很早之前我就听说过余华的《活着》,但是我一直没时间,或者说没机会读到这本书。直到前不久看到余华的《兄弟》,才想起,好像他的《活着》曾有人说过,是一部很好看的书,于是就看了这本书。
主要内容简介:
主角富贵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地主家庭,所以有那时候地主阶级固有的恶习,吃喝嫖赌。最终也败光了自己的全部家产,编程一个受压迫的农民。他的父亲也因此郁郁而终。但是他的母亲和妻女没有放弃他,他也一夜之间变得清醒了。但是他的丈人却忍不了他这个女婿,把他的妻子家珍接回了家。富贵只得一个人担起这个家,照顾母亲和女儿凤霞。于是去找赢下他家产的龙二要了五亩地,开始耕耘。幸运的是,家珍回来了,还带了他的儿子有庆。富贵开始了一段算是有意义的生活。
可是好景不长,母亲病了,富贵要去城里请郎中,却半路被抓去“拉大炮”。在当兵的那段时间,认识了春生和老全。也躲过了乱飞的子弹和炮弹。最后解放了,富贵回了家。回家之后却发现母亲已经去世,女儿有珍也变成了一个聋哑人。富贵心中,肯定是悲多于喜的吧。但日子还是要继续,人毕竟还活着。后来,开始了人民公社,富贵家也加入了这个运动之中,再接着是全民炼钢。但是苦还是熬过去了。
横祸还是发生了,有庆倒在了医院,是为县长的女儿“献血”过多死的。富贵发了疯似的,想杀了那个县长,却发现县长是春生,这样富贵就没办法继续“疯了"。最终背着自己的儿子去埋了。最后也告诉了得了”软骨病“家珍。家珍对突来的横祸,最终也是顶住了。毕竟活着,那也是对死者和活人的交代。
日子还是要继续,富贵在队长的介绍下,为女儿凤霞找了一门好女婿,二喜。日子总算开始好起来了。却是短暂的,凤霞在生子的时候死了,死在了那间有庆死去的医院。妻子在悲伤中离开了。没多久,二喜同样死在了那间医院。·富贵还活着,他还要照顾他的外孙苦根。但至少还有个伴,有个羁绊。可是上天却还是不放过富贵,最后也带走了苦根。只留下了富贵一人。后来,富贵看透了,买了头老牛作伴去度过还活着的余生。
个人看法:
在看之前,我对”活着“的想法,是活着是一种幸运,应该去珍惜自己活着的每一刻,品味上天让我们品味的每一种酸甜苦辣。看完之后,我却认为”活着“也许对一些人而言,是一种讽刺吧。对老人而言,最大的痛苦就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吧。看这种痛苦却接踵而至。活着对人而言真的,真的还算的上是一种幸运吗?
也许,我们应该乐观的去看待活着,正面的对待苦难。活着的意义也许只是活着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