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活着有感1000字作文:
《活着》为现实主义小说,作者余华。此书通过自述的方式描述了主人公福贵的一生,记录着富贵如何从一个地主阔少爷因为赌博变成一贫如洗的平民,又是怎样经历了亲人们一个个的离去:先是败光家产气死了父亲,又在母亲生病时进城找医生时被国民党抓去当兵从而失去了母亲,儿子在献血给县长夫人时被抽血过多而死,女儿在难产中离去,妻子积劳成疾而终,女婿工作意外身亡,就连外孙最终也在生病时因为吃他煮太多的豆子而死,最后陪伴他十多年的,是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村里人都叫他们两个为“老不死”的。这本小说的叙说平淡却直击人的心灵,余华通过转述的方式让人了解了那个时代生活的艰难,艰难但还是要坚强地活着。没有理由,不顾一切的活着。
福贵的一生,可以说是解放前后社会的一个缩影,在动荡的社会里逝去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因为粮食的因为我想占了多数,这在现在来说是不可思议的,但事实就是如此。生活在新时代里的我们是很难理解那个年代的,至少我们可以不为粮食而担忧,生在一个好时代,生活下去已经变成简单,但如何好好活着又成了现代人的难题。衣食住行都有了以后,人们开始向着更好的衣食住行出发,于是便出现“房奴”、“车奴”、“卡奴”。时代不一样,但“活着”却依然不简单。
看到书中的主人公福贵,我第一时间就想起了我的祖母,一个驼着腰,身体十分单薄的女人。从我记事开始她就是一直驼着腰的,渐渐的,她需要一根木棍子才能继续往前行。我不知道她的从前究竟是经历了什么,什么样的劳动强度才能让一个人的腰弯得直不起来。祖母的孩子众多,听她说也是两个女儿没养成,一个儿子先她而去,祖父也是在五十岁的时候去世,那一年她多少岁我不清楚,但我知道往后的日子里她一个人起码度过了三十年。
孩子陆续地从老宅中搬走,祖母就变成一个人生活,拄着一根拐杖,慢慢地前进。我那时基本每个周末从学校回来都会去看她,听她絮絮叨叨的,一听有时就是两个小时,也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内容有时反反复复,听不太清,也不大记得,但基本就是最近发生的事情,然后又说起她的从前。·基本上是她想起的她就会说,坐到屁股有点酸了,我就会站起来跟她说要走了,然后她才会反应过来,继而停止。我到现在也没明白支持她一路走过来的信念是什么,也许是旧时代的人就自带这种属性吧,知道生活不易,活着更不易。再看看现在经常发生的自杀事件,我在想是生活变好了的原因吗。
读《活着》,有点伤感,为主人公的遭遇,也想起了从前的一些事情。过去的已经过去,该来还是在来,但我们还可以继续活着,不是么?作者:煜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