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不会从绝望中寻慰安,作腐尸之宴,
不会解散(也许已松了的)人最后的缆绳,
或者万分厌倦,喊一声“我不能再忍”。——我能。
能选择希望,能盼天明,而不选择离开世间。
但是,唉,可怕的你,为什么用阴暗贪婪的眼
盯着我伤痕累累之身?为什么对我使狮爪?
在我头上粗暴地摇晃你使世界蜷曲的脚?
并在风暴发作间,对发狂地逃避你的我扇?
为什么?叫我的谷壳飞,谷粒留,干净纯洁。
而且,在艰难中,混乱里,自从我(仿佛)吻过
权杖和手,我的心舔了力,偷了乐,欢呼雀跃。
但欢呼谁呢?管天堂的英雄,他摔倒我,踩着我?
还是欢呼与他角斗的我?到底哪一个?一整夜,
黑的一年,不幸的我(上帝呀!)和我的上帝拼搏。
(飞白译)
【赏析】
这是霍普金斯创作于1885—1889年间的被称作“黑色十四行诗”的著名宗教诗。这首诗充分反映了晚年的霍普金斯思想上的矛盾。“腐尸”在这里象征着妥协或者放弃后的一种颓唐,而“腐尸之宴”则表明失去勇气、放弃拼搏后面对死气沉沉的环境所做出的“欢宴”,但诗人显然反对这样的“欢宴”。第一节一开始,诗人就用强烈的语气否定了在绝望中苟且的态度,表示绝不在死后再寻找“解脱”。随后,诗人表现了其面对绝境时注重现世的态度,他不会放弃所作出的努力,在面对厌倦时,也会抬起头,积极地等待,在现世中寻找希望。
在诗的第一节里,霍普金斯的态度是坚定而积极的。但到了第二节中,诗人首先来了个转折,对可怖的残暴的上帝提出了怀疑。在这里,全部的内容由三句语气强烈的疑问句组成,并且意象的选择、词语的运用也别有深意。“狮爪”这一强有力的意象,表明了上帝的权力之大,而尘世之人,则为此利爪而伤痕累累。另外,“右脚”一词,在原文中为“right foot”,表面上看是指狮子的右脚,而又因为“right”也兼有权力之意,因此在更大程度上是指上帝的权力,可谓一语双关。第二节读下来,我们发现在这里,霍普金斯实际上表现了与第一节中看重现世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来自他以神父的身份对上帝发出的亵渎。在第一节里,诗人表达出的依靠现世之力对抗绝望,永不放弃作为一个活在“现世”的人所具有的反抗精神,而在第二节里,诗人却又表现出对以上帝为象征的可怕力量的恐惧。我们可以发现,正是对上帝的信仰带给了诗人态度上的游离以及由此而来的孤寂。
这一股孤寂之感在第三节开头表现得更为强烈,诗人借对上帝的“辩护”而寻找可能的慰藉。他开始觉得这种种磨难是上帝为考验他而设置的,要不怎么在“我”危难之际,只要吻过权杖和手,就会欢欣鼓舞呢?在这里,诗句中透露出来的语调是脆弱的,在括号里诗人用了“仿佛”一词来表现自己的不确定性。而后诗人将对信仰失落的怀疑,发展为对信仰本身的怀疑。诗人满腔疑问: 就算有了信仰,它到底为谁欢呼?是为了陷诗人于苦难中的上帝?还是敢于与之搏斗的诗人自己?这场搏斗是没有结果的,它不会带来诗人与上帝的决裂。因为这本身就只是诗人自己对上帝既信仰又怀疑的内心矛盾,所以他在最后说是“不幸的我和我的上帝之间的拼搏”。
(林晓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