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证言范本
证人证言
证人:李XX,男,汉族,1970年3月12日生,清华大学教师,住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6号楼302号。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139010********
证言内容:
2007年1月21日,浙江台州市***电动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到北京与我协商后,我授权其使用我的ZL200602*******号国家专利,并提供了专利图纸。2007年5月11日,我到浙江台州市进行设备调试,样品鉴定。
证人:(签名)年月日
证 言
我叫,男(女),联系方式:
在上班,与受害人为同事关
系,现为提供如下证明:
事故时间:地点:
事故经过(当事人看到的结果):
证明人:
年
证人证言格式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住址:
证人须知:
一、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但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二、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三、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但是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四、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五、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六、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
七、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
八、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证人作证前请仔细阅读以上规定并签字:
证明内容:
****年**月**日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
与
纠纷一案,为查明案件事实,现
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申请证人
出庭作证(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请予准许。
此致
人民法院
签字或盖章:
根据最高人
证 人 证 言
证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职业: 身份证号: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电 话:
证明内容: 我对 受伤害一事证明如下:
以上就是我所了解的全部事实,保证所陈述的为真实情况。
证人:(签名)
****年**月**日
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工伤事故证人证言 事故发生的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事故的起因和经过: 以上我所述情况属实,如有虚假信息,愿承担诈骗工伤保险基金的相关法律责任,特此证明。证人(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证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