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寔,字子真,平原高唐人也。父广,斥丘令。少贫苦,卖牛衣①以自给。然好学,手约绳,口诵书,博通古今。清身洁己,行无瑕玷。郡察孝廉,州举秀才,皆不行。以计吏入洛,调为河南尹丞,迂尚书郎、廷尉正。后历吏部郎,参文帝相国军事,封循阳子。
钟会、邓艾之伐蜀也,有客问 曰:“二将其平蜀乎?” 曰:“破蜀必矣,而皆不还。”客问其故,笑而不答,竟如其言。突之先见,皆此类也。
以世多进趣,廉逊道阙,乃著《崇让论》以矫之。泰始初,进爵为伯,累迁少府。
初, 妻卢氏生子跻而卒,华氏将以女妻之。弟智谏日:“华家类贪,必破门户。”辞之不得,竟婚华氏而生子夏。 竞坐夏受赂,免官。顷之为大司农,又以夏罪免。
每还州里,乡人载酒肉以候之。 难逆其意,辄共啖而返其余。或谓曰:“君行高一世,而诸子不能遵。何不旦夕切磋,使知过而自改邪!” 日:“吾之所行,是所闻见,不相祖习,岂复教诲之所得乎!”世以 言为当。
后起为国子祭酒、散骑常侍。九年,迁太保,转太傅。少贫窭,杖策徒行,每所憩止,不累主人,薪水之事,皆自营给。及位望通显,每崇俭素,不尚华丽。虽处荣宠,居无第宅,所得俸禄,赡恤亲故。虽礼教陵迟,而行己以正。丧妻为庐杖②之制,轻薄者笑之,不以介意。自少及老,笃学不倦。尤精《三传》,辨正《公羊》,以为卫辄不应辞以王父命,祭仲失为臣之节,举此二端以明臣子之体,遂行于世。又撰《春秋条例》二十卷。及薨,时年九十一,谥日元。
(节选自《晋书·列传第十一》)
[注]①牛衣:供牛御寒的披盖物,以乱麻编织而成。②庐杖:庐,建造房舍,古人在父母坟前筑庐居住,为父母守丧。杖,苴杖,古人为父母守丧时所用的竹杖。
4.对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手约绳,口诵书
B.竞如其言
C.难逆其意
D.不累主人
5.以下各组句子中,全都表明刘定品行高洁的一组是
①郡察孝廉,州举秀才,皆不行
③乃著《崇让论》以矫之
⑤虽礼教陵迟,而行己以正
A.①③⑤
6.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刘寰年少时,家庭生活非常贫困。但是他勤奋好学,学识贯通古今。洁身自好,品德高尚。郡中和州中的察举和推荐,他都没有去。
B.钟会和邓艾讨伐蜀国,刘蹇断言蜀国必破,但两人都回不来了。事情的结局果然如他所料,世人都叹服他有先见之明。
C.刘塞家乡的人都敬佩他,所以每当刘回家时,大家都准备酒肉等候他。对于教育孩子,刘 有自己见解,大家都认为有道理。
D.因为小时候受了不少苦,所以即使身居高位,刘也十分注重俭省节约,不追求华美。妻子死后,按照为父母守丧的礼制为妻子守丧。
7.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以世多进趣,廉逊道阙,乃著《崇让论》以矫之。
(2)吾之所行,是所闻见,不相祖习,岂复教诲之所得乎!
参考答案
4、B 竟 最终
5、A ②说有先见之明 ⑥表明做臣子的礼节
6、B 有先见之明 本文无据,原文只是说 客问其帮
7.(1)以世多进趣,廉逊道阙,乃著《崇让论》以矫之。
因为世人过度进取竟争,廉洁谦逊的品德缺损, 于是(刘寔)写了《崇让论》来矫正世风。
第一个“以”是“因为”,1分;第二个“以”是“来”,1分。“阙”通“缺”,1分;“矫”,校正,1分。句义通顺1分。
(2)吾之所行,是所闻见,不相祖习,岂复教诲之所得乎!
我所做的,是我所听到看到的,而不是效法学习的,难道是反复教海就能得到的吗!
“之”I分;句中“祖”是“效法”,1分;:注意“所”字结构,1分;“岂……乎”表反问语气,1分;句义通顺1分。
参考译文
刘寔,字子真,平原高唐人,父亲刘广,是斥丘县令。刘寔少年贫苦,卖牛衣为生。然而勤奋好学,编牛衣时,手里拿着草绳,边编边诵书,故能博通古今。为人清身洁己,行为无瑕疵可指。郡里举为孝廉,州里举为秀才,都未任实职。后以上计吏身份入洛阳,调为河南尹丞,又迁为尚书郎、廷尉正,又任吏部郎,为晋文帝司马昭相国军事参谋,封为循阳子。
钟会、邓艾伐蜀时,有个门客问刘寔:“二将能平蜀吗?”刘寔回答说:“破蜀是必然的了,只是两人都不得生还。”客问什么原因,刘寔笑而不答,后来果然如刘寔所说。刘寔有先见之明,这只是一个例子。
因世人多趋走钻谋,清廉谦逊之风衰,刘寔著《崇让论》以矫正世风。泰始初年,晋为伯爵,多次升迁至少府。
当初,刘寔妻卢氏生了儿子刘跻就死了,华氏准备把女儿嫁给刘寔。刘寔之弟刘智对刘寔说:“华家的人都贪婪,必会使你家破败。”刘寔辞不掉这门亲事,终于和华氏结婚,生子名刘夏,刘寔终因刘夏受贿赂牵连而被免官。不久又任大司马,又因刘夏犯罪而被免官。
刘寔每次回故乡,故乡人总是带着酒肉去看望他。刘寔难于谢绝盛意,就和乡人一起吃喝,把剩下的酒肉让乡人还带回去。有人对刘寔说:“君廉洁之行高于当世,而您的儿子不遵父道,何不经常切磋教诲,使他们知过自改呢!”刘寔说:“我的所做所为,他们都耳闻目睹,而不能模仿学习,教诲怎能使他们改变呢!”世人以为刘寔这话是对的。
后来又起用为国子祭酒、散骑常侍。元康九年,迁为太保,又转为太傅。
刘寔少年贫困,出门往往持杖步行,休息住宿时不麻烦主人,烧水做饭都是自己动手。官位显赫时,仍崇尚俭朴,不爱奢华。虽处于荣盛受宠的地位,居住没有宅第,所得俸禄,都接济亲故。当时虽礼教衰微,而自己仍按礼行事,举止规范,丧妻时行庐墓持杖的丧制,轻薄之人都讥笑他,他也不介意。自少至老,勤学不倦,虽在官职,卷不离手。尤其精通《春秋三传》,曾辨析《公羊传》中卫辄不应辞王父命,祭仲失掉为臣之节,举此二事说明臣子之规范,所著流行于世。
过了一年多去世,终年九十一岁,谥号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