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森,字孔养,怀安人。父俊,晚得子,家人抱之坠,殒焉。俊绐其妻曰“我误也”,不之罪。逾年而举森。嘉靖十四年成进士,授户部主事,历太平知府。民有兄弟讼者,予镜令照曰:“若二人老矣,忍伤天性乎?”皆感泣谢去。再迁江西按察使。有进士嬖①外妇而杀妻,抚按欲缓其狱,森卒抵之法。
历左布政使,就擢巡抚右副都御史。入为刑部右侍郎,改户部。初,森在江西荐布政使宋淳。淳后抚南、赣,以赃败,森坐调大理卿。屡驳疑狱,与刑部尚书郑晓、都御史周延称为“三平”。病归,起南京工部右侍郎。改户部,督仓场,寻转左。以右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迁南京户部尚书。隆庆初,改北部。
是时,登极②诏书蠲③天下田租半。太仓岁入少,不能副经费,而京、通二仓积贮无几。森钩校搜剔,条行十余事。又列上钱谷出入之数,劝帝节俭。帝手诏责令措置,森奏:“祖宗旧制,河、淮以南以四百万供应京师,河、淮以北以八百万供边。一岁之入,足供一岁之用。后边陲多事,支费渐繁,一变而有客兵之年例,再变而有主兵之年例。其初止三五十万耳,后渐增至二百三十余万。屯田十亏七八,盐法十折四五,民运十逋二三,悉以年例补之。在边则士马不多于昔,在太仓则输入不益于前,而所费数倍。重以诏书蠲除,故今日告匮,视往岁有加。臣前所区画,算及锱铢,不过纾目前急,而于国之大体,民之元气,未暇深虑。愿广集众思,令廷臣各陈所见。”又奏河东、四川、云南、福建、广东、灵州盐课事宜。诏皆如所请。帝尝命中官④崔敏发户部银六万市黄金。森持不可,且言,故事御札皆由内阁下,无司礼径传者,事乃止。即,又命购珠宝,森亦力争,不听。三年,以母老乞终养。赐驰驿归,后屡荐不起。
森为考官时,夏言婿出其门,欲介之见言,谢不往。严嵩闻而悦之,森亦不附。为徐阶所重,遂引用之。里居,赞巡抚庞尚鹏行一条鞭法。乡人为立报功祠。万历八年卒。赠太子少保,谥恭敏。
(节选自《明史·马森传》,有改动)
[注]①嬖(bì):宠爱。②登极:皇帝即位,明穆宗隆庆皇帝朱载垕即位,在位6年,病死,终年36岁。葬于昭陵(北京十三陵)。蠲(juān):除去,清除。③中官:宦官。
9.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屡驳疑狱 狱:案件
B. 不能副经费 副:相符,相称
C. 视往岁有加 视:比
D. 欲介之见言,谢不往 谢:告别
10.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A. 以右都御史总督漕运 B. 而京、通二仓积贮无几
樊哙侧其盾以撞 吾尝终日而思矣
C. 在边则士马不多于昔 D. 乡人为立报功祠
州司临门,急于星火 奚以之九万里而南为
11.以下五句话分别编为四组,全部表现马森为人耿直的一组是
①予镜令照曰:“若二人老矣,忍伤天性乎?”
②又列上钱谷出入之数,劝帝节俭
③又命购珠宝,森亦力争,不听
④森为考官时,夏言婿出其门,欲介之见言,谢不往
⑤里居,赞巡抚庞尚鹏行一条鞭法
A.①②⑤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②③⑤
12.对原文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下列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马森在江西做按察使时,有位进士因宠幸别的女人而杀死妻子,马森不顾地方最高长官的反对,最终将那位进士绳之以法。
B.马森认为国家财政日益紧张,既和战事频繁军费渐多有关,也和皇帝登基减免田租导致国库收入比往年大幅减少有关。
C.马森认为自己的筹划只能解燃眉之急,皇上也未能考虑到国家大局和民众的元气,建议广开言路,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D. 隆庆三年,马森以母亲年迈为由请求回家养老送终。皇上赏赐他乘驿车归乡,后来有人屡次举荐,他也没有被重新起用。
13.(1)俊绐其妻曰“我误也”,不之罪。(3分)
(2)淳后抚南、赣,以赃败,森坐调大理卿。(4分)
(3)严嵩闻而悦之,森亦不附。为徐阶所重,遂引用之。(3分)
参考答案:
9.D(谢:婉言拒绝)
10.C(A第一个“以”,介词,“凭借……的身份”;第二个“以”,连词,表修饰。B第一个“而”,连词,表递进;第二个“而”,连词,表修饰。C两个“于”均为介词,相当于“比”。D第一个“为”,介词“替”;第二个“为”,句末语气助词,相当于“呢”)
11.B(①体现马森对百姓的教化。②臣子劝帝节俭,是耿直的表现。③面对皇帝的命令极力争辩也是耿直。④拒绝别人引见他见权贵,极为耿直。⑤支持巡抚施行一条鞭法,只是赞成新法的表现)
12.C(是马森认为自己的筹划中未考虑到国家大局和民众的元气,而并非指皇上)
附;文言文参考译文:
马森,字孔养,怀安人。父亲马俊,晚年得子,家仆抱他不慎坠地摔死。马俊骗妻子说:“是我的失误啊!”没有追究仆人的罪过。过了一年生了马森。嘉靖十四年(1535),中进士,被任命为户部主事,后曾任太平知府。老百姓中有兄弟打官司的,马森给他们镜子让他们照照,说:“你们两个人老了,忍心损伤兄弟情份吗?”都感激得流泪含羞而去。又升迁江西按察使。有位进士宠爱别的女人而杀害妻子,抚按想轻判,马森最终使他伏法。
曾任左布政使,接着擢升为巡抚右副都御史。入朝任刑部右侍郎,改派到户部。起初,马森在江西举荐布政使宋淳。宋淳后来巡抚南、赣,因贪赃的事败露,马森因此被调为大理卿。屡次驳回有疑点的案子,与刑部尚书郑晓、都御史周延并称“三平”。因病归乡,起用为南京工部右侍郎。改派到户部,督察仓场,不久转任左侍郎。以右都御史身分总督漕运,兼任凤阳巡抚,升任为南京户部尚书。隆庆初年,调任北部。
当时,皇帝登基诏书减免了国家一半的田租。国库每年的收入减少,不能满足经费的开支,而且京、通二仓的储藏没有多少。马森查对搜集,举述了十多件事。又列出钱谷出入的数目,劝谏皇帝节俭。皇帝亲拟诏书责令他采取措施,马森上奏:“祖宗的旧制度,黄河、淮河以南地区供给京师四百万银两,黄河、淮河以北地区供给边关八百万银两。一年的收入,足以供给一年的费用。后来边陲战事频繁,开支逐渐繁多,一变而有外籍部队的年度给养,再变而有本地部队的年度给养。起初的费用只三五十万两,后来渐渐增至二百三十多万两。屯田的十有七八受亏损,管理食盐也十折四五,民粮运输十有二三被拖欠,全部用补给边关的年度费用弥补。在边关兵马不比过去多,在太仓纳粮之数不比过去增加,然而耗费是以前的数倍。又下诏书减免赋税,所以今日宣告匮乏,比往年更甚。我以前的筹划,计算到细小的财物,不过是解救燃眉之急,但对国家的根本,民众的元气,没有来得及深入考虑。希望集思广益,让朝廷众臣各陈己见。”又奏请河东、四川、云南、福建、广东、灵州征收盐税的事情。皇帝下诏都听从了他的请求。皇帝曾经任命宦官崔敏拨户部的六万银两买黄金。马森认为不可,而且声称,按照旧例皇帝的诏令都由内阁下发,没有从司礼太监直接传递的,此事才被阻止。既而皇帝又下令购置珠宝,马森也极力谏诤,没有被采纳。隆庆三年(1569),以母亲年迈为由请求回家养老送终。赏赐他乘驿车归乡,后来有人屡次举荐,他也没有重新被起用。
马森任考官时,夏言的女婿出自他的门下,想介绍他见夏言,他推辞而没有前往。严嵩听说后很喜欢他,马森也没有趋附。被徐阶看重,于是被引荐录用。居住乡里,支持巡抚庞尚鹏施行一条鞭法,乡里的人替他修筑报功祠。万历八年(1580)去世。追赠太子少保,谥号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