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司马氏有廉臣焉,曰吴君隐之,出刺广州,过贪泉而饮之,赋诗曰:“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其后隐之,卒以廉终其身,而后世之称廉者,亦必曰“吴刺史”焉。有元宪副吴君为广西时,名其亭曰“饮泉”,慕刺史也,而宪副之廉,卒与刺史相先后。
至正十四年,宪副之孙以时,以故征士京兆杜君伯原所书“饮泉亭”三字,征予言。予旧见昔人论刺史饮泉事,或病其为矫心,甚不以为然。夫君子以身立教有可以植正道遏邪说正人心扬公论皆当见而为之又何可病而讥之哉?
人命之修短系乎天,不可以力争也,而行事之否臧由乎己,人心之贪与廉,自我作之,岂外物所能易哉?向使有泉焉,曰饮之者死,我乃奋其不畏之气,冒而饮之,死非我能夺也,而容有死之理而强饮焉,是矫也,是无益而沽名也,则君子病而不为之矣。大丈夫之心,仁以充之,礼以立之,驱之以刀剑而不为不义屈,临之以汤火而不为不义动,夫岂一勺之水所能移哉?
人之好利与好名,皆蛊于物者也,有一焉,则其守不固,而物得以移之矣。若刺史,吾知其决非矫以沽名者也,惟其知道,明而自信,笃也,故饮之以示人,使人知贪廉之由乎内,而不假乎外,使外好名而内贪浊者,不得以藉口而分其罪。夫是之真足以启愚而立懦,其功不在伯夷、叔齐下矣。番禺在岭峤外,去天子最远,故吏于其地者,得以逞其贪,贪相承习为故,民无所归咎,而以泉当之,怨而激者之云也。刺史此行,非惟峤外之民始获沾天子之惠,而泉亦得以雪其冤。夫民,天民也,泉,天物也,一刺史得其人,而民与物皆受其赐。呜呼,伟哉!以时尚气节,敢直言,见贪夫疾之如仇,故凡有禄位者,多不与相得。予甚敬其有祖风也,是为记。
(选自《诚意伯文集》卷六,有删改)
14.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一歃怀千金 歃:饮,微吸
B.或病其为矫心 病:毛病,错误
C.死非我能夺也 夺:强行改变
D.多不与相得 相得:相互投合
15.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不相同的一项是( )
A.亦必曰“吴刺史”焉 使来者读之,悲予志焉
B.我乃奋其不畏之气 今君乃亡赵走燕
C.使外好名而内贪浊者 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
D.民无所归咎 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哉
16.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与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本文记述了饮泉亭的历史沿革,从西晋吴隐之过贪泉,到元代在原址建亭题名,书写“饮泉亭”三字,借以表彰吴氏刺史,歌颂良臣廉吏。
B.本文议论深刻,且有针对性,驳斥小人“病其为矫心”的观点,用“君子以身立教”,与贪廉乃“自我作之”为论据,说明贪廉“由乎内”,破中有立。
C.本文篇末揭示出以贪命名泉水的真相所在,“怨而激者之云”,发人深省,作者借此表达对元末贪官污吏横征暴敛的罪恶行径的憎恨与愤懑。
D.本文语言质朴自然,记述清晰,议论深刻,说理具有很强的逻辑性,文中评述了吴刺史此行的重要意义,意在告诫人们要廉洁自奉,不饮盗泉之水。
17.用“/”给文中画波浪线的部分断句。(3分)
夫君子以身立教有可以植正道遏邪说正人心扬公论皆当见而为之又何可病而讥之哉?
18.把文中画线的句子译成现代汉语。(7分)
①人命之修短系乎天,不可以力争也,而行事之否臧由乎己(3分)
②驱之以刀剑而不为不义屈,临之以汤火而不为不义动,夫岂一勺之水所能移哉?(4分)
参考答案
14.B(B.项“病”均训为“认为……是错误的,意动用法”)
15.D(A.项“焉”均训为“句末语气词,可不译”;B.项“乃”均训为“转折关系连词,却”。C.项“而”均训为“转折关系”,D.项“所”第一句中训为“所字结构,与后面的动词结合,构成名词性结构,指代人或事物。第二句中训为“与‘为’呼应,构成‘为…所…’句式,表示被动。”)
16.D(“意在告诫人们要廉洁自奉,不饮盗泉之水”不合原文意思,且无中生有)
17.夫君子以身立教/有可以植正道/遏邪说/正人心/扬公论/皆当见而为之/又何可病而讥之哉?(评分标准:每两处得1分,断对1处不得分,断对2、3处得1分,断对4、5处得2分,断对6处得3分)
18.⑴一个人的生命的长短是由天来决定的,不能够凭借用外力来争得长寿,而立身处事之成功失败(或慈善凶恶)是由自己来决定的。
(评分参考:修短,长短;否臧,成败,善恶。各1分,语句通顺,符合现代汉语规范,没有错别字,得1分。共3分)
⑵(大丈夫之心)用刀剑驱逐逼迫他却不被不义屈服,拿沸水与烈火降临于他却不被不义动摇,难道是喝了一小勺水所能够惑乱改变他的吗?
(评分参考:而,却,可是,转折关系连词;为……屈,被……屈服;为……动,被……动摇;移,改变。四处各1分。语句通顺,符合现代汉语规范,没有错别字,否则扣1分。共4分)
【参考译文】
从前西晋有一个廉洁的官员,名叫吴隐之,出任广州刺史,经过贪泉饮水,赋诗说:“古人说此水,饮一杯值千金。如果让伯夷、叔齐来饮,应当是始终不变心的。”后来吴隐之最终以其廉洁自律而终其一生。后人称道廉洁之士时,也一定会称(他)为“吴刺史”。元代宪副吴君任职广西时,把(贪泉边)的亭子命名为“饮泉”,是钦慕吴刺史的(缘故);而宪副的廉洁,最终可与吴刺史相提并论。
至正十四年,宪副的孙子吴以时,拿着以前的征士京兆杜伯原所写的“饮泉亭”三个字,来征求我的意见(向我求取文章)。我过去看过前人谈论吴刺史饮泉的事,有人指责他矫情(或 “故作姿态”, “掩饰真心”),很不认为他的行为是对的。君子用自身的行为来树立榜样,能用来培植正道,遏制邪说,匡正人心,弘扬公道的,(大家)都应当看到并且学习,又怎么可以指责并讥讽他呢?
一个人的寿命长短是上天决定的,不可以凭借人力争取就能得到的。然而做恶事或善事,却是由自己决定的。人心的贪婪与清廉,是从自己内心产生的,难道是身外之物(或“外在的事物”)所能改变的吗?假如那里有(一口)泉水,说是喝了的人会死,我却奋发那种无所畏惧的勇气,冒死饮用,死亡不是我能决定的,而怀抱必死的念头而勉强饮用,这就是矫情,这是没有好处而是沽名钓誉,那么君子就会指责并且不去做这样的事。大丈夫的心胸,要用仁义充实,要用礼仪确立,用刀剑逼迫却不被不义之行所屈服,面对如汤似火一样的险境而不被不义之行所撼动,那难道是一勺水所能惑乱和改变的吗?
人们喜好名利,都是被外物所蛊惑,(好名与好利)只要有一样,那么(他)的操守就不能稳固,因而外物就能够改变他了。像吴刺史这样的人,我知道他决不是矫情来沽名钓誉的人,只因为他深知道义,明智而自信,忠心实意,所以(他)饮了泉水来昭示世人,让人知道贪婪与廉洁都是发自内心的,而不是借助外物的(力量)的,让那些表面上追求名声然而内心贪婪污浊的人,不能用借口来减轻自己的罪过,这就是所说的扶植正道,遏制邪说,匡正人心,弘扬公道,真的是能够使愚顽的人开启心智,使懦弱的人变得自立,他的功绩不在伯夷、叔齐之下啊。
番禺在岭峤之外,距离天子最远,所以在那个地方做官的人,能够放纵贪婪之心。贪婪互相沿袭,成为惯例,百姓没有可以归罪的对象,于是让泉水承担(这个罪名),(喝了贪泉之水的人会变贪)这是怨恨激愤的人的说法。吴刺史这种行为,不只是使岭外之民开始蒙受天子的恩惠,而且也让泉水得以洗清它的冤屈。百姓,是上天的子民;泉水,是苍天的赐物。一个刺史的职位如果能有合适的人(来担任),那么百姓与万物都蒙受恩赐。啊,真是伟大啊!吴以时崇尚高尚的气节,敢于直言,看见贪婪之人嫉恨如仇人,所以凡是有俸禄爵位的人,大多不能与他相互投合。我很是敬重他有祖辈的风范,因此写了这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