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博爱――读《悲惨世界》有感
爱是一片冬里的阳光,使饥寒交迫的人感到人间的温暖。每个人都有爱,或许是自私的爱,爱自己,爱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但在《悲惨世界》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主人公冉阿让的博爱。
冉阿让的爱是给所有可怜的穷人,所有需要帮助的人的。
社会给予了他不公正的待遇,只是因为没有东西吃去偷面包,却一共受了十九年的苦刑犯之灾。他出狱后,得到了一位主教的宽恕与爱;然后,他就用这爱去回报社会了。
他凭借自己的努力,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富翁,还被任命为市长。可他却把绝大多数的钱都给了穷人们。以至于他往往出门时口袋里装满了钱,回来时又都空了。对于穷人而言,他似乎就是正义的化身。
有一位老人被压在车下,情况十分危急。此时除非谁去把车子从下面撑起来,否则无法把他救出来。谁有那么大的力量呢?人们都知道只有一个正在被通缉的苦役犯冉阿让,才有那么大的力量。当时身为市长的冉阿让正在旁边,可他要是去救的话,等于承认自己就是冉阿让。可要是不救的话,那位老人就会死去。可是他,几乎没有任何犹豫,救下了老人。
后来,一位老人被别人冤枉被当成冉阿让被捕。可他竟公然承认自己就是冉阿让!这样那位无辜的老人才能免受牢狱之灾。为此他放弃了一切已得到的财富,再一次进那已经呆了十九年的牢房,救下了那位又是毫无血缘关系的人。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博爱,为了帮助别人,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
在这本书里面,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芳汀的女儿珂赛特。珂赛特是一个苦命的女孩,甚至直到她的芳汀去世的那一天都没有看到过她一眼。此时的她还在被狠心的德纳第夫妇折磨。马德兰市长,也就是冉阿让,他去帮助了这对素不相识的母女,并且将珂赛特当做自己的孩子来抚养。在自己临终时,还将自己毕生的财富赠与珂赛特,这是有多大的博爱之心才能做到的啊!
这本书有一个极大的特色,就是对主人公的心理描写特别多,以至于读这本书时,感觉自己好像就是当时的冉阿让,身临其境一般。我们可以准确的观察到主人公的心理世界。就是这样,我也更深的理解了他心里善与恶的斗争。他最后选择了善,这也造就了他的伟大。
在当今的社会,我们正是缺少像冉阿让的人,他的知错就改,诚实做人,回报社会的精神品质值得我们永远流传。可喜的是,我们社会上好人正越来越多,我想,我们一定可以建立起一个博爱的社会的!
人类最崇高的行为是“奉献”,人世间最温暖的力量叫“关爱”。只要我们每人献出一点点爱,这个社会一定会充满爱的阳光。
【第2篇】
道德――照亮社会的明灯――读《悲惨世界》有感
黑暗,看不见丝毫光亮,也找不到方向;阴冷,无边的寒意随雨幕笼罩而来……
冉阿让刚出狱不久,大家都不肯收留他。“他是个可怕的家伙。”无助地流浪,他像狗一样,被一次次撵开。
不顾家人反对,主教收留了他,让他吃饱饭,在家中过夜。这深深触动了冉阿让。接着,当警察抓来偷去主教银器的冉阿让时,主教为他辩解,并对目瞪口呆的他说:“我的兄弟冉阿让,无论你曾委屈地受过什么苦难,你都已在我的洗礼下,重新走上了光明的路。”于是,冉阿让脱胎换骨,竞选上市长,造福一方百姓。他保护善良的人,惩治邪恶的人,扶持软弱的人,感动固执的人,最后在道德光辉中离世,弥留之际,口中念着主教的名字。
主教用道德感化了冉阿让,冉阿让则用道德救赎了整个社会。这就是道德的力量。
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夜晚,一名小偷来光顾寺庙,偷了几盏金灯,却累得在案前睡着了。老和尚经过,脱下衣服,为他披上,悄悄走开。过了一会儿,小和尚来报告,小偷溜走了。老和尚对着月光:“我希望,能送他一盏明灯。”再过一阵子,小和尚又来了:“金灯又归回了原处,还有一件叠放整齐的衣服”。“我果然送了他一盏明灯!”老和尚微微笑了。
老和尚送给了小偷一盏明灯,主教送给了冉阿让一盏明灯,而社会中还有不少送灯人。
别哭,孩子们,那是你们人生最美的一课。你们的,她失去了双腿,却给自己插上了翅膀;她大你们不多,却让我们学会了许多。都说人生没有彩排,可即便再面对那一刻,这也是她不变的选择。这是“最美”张丽莉的颁奖词。她牺牲了自己的双腿,换回学生们的生命;她牺牲了青春的美好,换回社会的良知。她送给了我们一盏明灯。
大漠,烽烟,马兰。平沙莽莽黄入天,英雄埋名五十年。剑河风急云片阔,将军金甲夜不脱。战士自有战士的告别,你永远不会倒下!中国工程院院士、总装备部某基地研究员林俊德在生命最后的几小时里,在熟悉的办公桌上,进行了一生最艰难也是最后的冲锋……临终前,林俊德交待:“把我埋在马兰。”马兰,一种在“死亡之海”罗布泊大漠中仍能扎根绽放的野花。坐落在那里的中国核试验基地,就是以这种野花来命名的。于是,他送给了我们一盏明灯。
道德是社会躯体的血液,抨击着,时代的脉搏;道德是社会森林的甘霖,播洒着,精神的舞动;道德是社会天空的阳光,照射着,未来的精灵……道德更是一盏明灯,一盏照亮黑暗,指明道路的明灯!
让我们行动起来,在道德的春风下,努力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让我们人人高举道德的明灯,创建一个和谐美好而光明的社会,实现我们的“中国梦”,实现我们的“世界梦”!
【第3篇】
救赎与高尚,真理与法律
――读《悲惨世界》有感
“他活着,尽管命运离奇多磨难;他安息,只因失去天使才合眼;生死是自然的规律,昼夜更迭也是如此。”我默默读完最后一句话,思绪飞回到十九世纪初风雪交加的法国。
善与恶的徘徊
冉阿让是一名因偷了一块面包后四次出逃最后被判苦役19年的普通市民。出狱晚上住宿时,因为曾是苦役犯的身份,他不能入住旅馆,甚至有钱都不可以买一餐饱腹的饭菜。最后走投无路的他,只好去了当地的米里哀主教家。本以为会遭受拒绝的他,却意外的获得了尊重:主教给他使用银制的餐具,床铺全都备好,饭菜无比丰盛。可是主教短暂的温暖并不能感化长期被人欺凌唾骂的黑暗。在主教入睡后,他带着珍贵的银质餐具逃走了。不料却被警察抓住。被送到主教家里时,冉阿让认为自己这一生玩完了。没想到主教竟然说:“哎呀,我不是让您把这座银烛台也带走吗?”然后靠近冉阿让耳边小声说道:“答应我,将这些钱用在好的地方,这些餐具都送给您了。”被深刻感化后的冉阿让更名改姓,后来做了许多对社会有益的事。
人性的光辉,可以化腐朽为神奇,使迷路的灵魂在善与恶的徘徊中寻得正确的道路。冉阿让如此,辛德勒也是如此。辛德勒最初是一名纳粹商人,家财万贯;希望通过战争发财。这样的欲望驱使着他开了一家工厂;他极擅长做表面功夫:雇佣犹太人,只是为了近乎免费的劳动力;让他们铲雪以“免除体力劳动”,只是为了恢复工厂运营而已。商人本质就是利益。但是他的助手:施泰恩背着他将工厂变成了一个犹太人的避难所:所揽收的工人竟然还有几乎没工作能力的老年人。这时候辛德勒必须做出一个选择:商场如果要正常运行,就等于宣布了这些犹太人的死刑。但是对金钱的欲望没有屏蔽辛德勒的双眼;他最终用财富买来了一千多条鲜活的生命。辛德勒在善与恶之间,最终选择了高尚的那一条路。漫漫人生路,你肯定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选择:或善或恶,或自私或宽容……只要不负他人与自己就好。
法律与真理
沙威是一位铁石心肠的警察。在沙威眼中,法律就是一切。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要受到他的制裁。在他眼中,犯人都是邪恶的,对待他们不可以抱有任何同情心。这样铁面无私的性格,造就了他后来的悲剧;沙威的以拿纸牌算命为生,他的是一个苦役犯;他痛狠这样的家庭环境,因此他后来当了警察,他相信,自己的职业是有价值的,在他心中,法律就是绝对正义!他为自己曾做过的一切正义行为而骄傲:好一位为百姓谋和平的警察!但当得知他所深恶痛绝的苦役犯冉阿让是一位品德十分高尚的人时,他的信仰体系,悄然瓦解了。最后在滔滔不绝的河边,当他得知自己一生所坚持的真理只是一个笑话时,他毅然选择了自杀。真理不是法律。人没有两辈子,他已经用了一生时间追求相对“错误”的正义,剩下的半生,活着对他来说已毫无意义。
法律是真理吗?真理是法律吗?或者说心中的正义是法律吗?法律又是正义吗?法律是绝对正确的吗?前几天我刚在微博看到了这样一件惊心动魄的案例:2014年,X等人在殴打Y四次,在校外欺凌活动时,Y强行要求X与他“单杀”,最后一死一伤。Y侥幸活了下来,却因为所谓的“故意伤人罪”判处8年有期徒刑。Y的父母强烈要求法院重新判决,他们认为自己的儿子属于正当防卫。评论区也对此有着不少赞同Y父母观点的看法。有的网友较含蓄:“未成年保护法就是欺负弱者的工具吗?”“靠法律都不如靠后台是吗?”,有的网友较直接:“未成年人保护法呢?只保护垃圾?”或者“笑岔我了,这就叫法治社会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这些问题在实质上,就是法律与现实的分歧。重复首段提出的问题:“法律就是真理吗?真理就是法律吗?”真理指永恒不变的道理:例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法律却一直在变: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2020年的《民法典》……可见真理与法律就像一对双胞胎,外表差不多,但性格也许天差地远。“难道我们要违背即使错误的法律吗?”法律当然需要完善,真理是人类对美好社会生活的向往,错误的法律就需要用真理来修定。心中的正义应以真理为标准。沙威如果意识到这一点,就不会导致他的悲剧了吧!
人性光辉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一个人;米里哀主教说过:“一个忏悔的祈愿得到救赎的灵魂,甚至比一个善良的灵魂升入天堂还要令上帝喜悦呢!”坚持心中的真理,践行真理与法律,在人生路上不断做出善的选择,你的人生会变得更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