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研究
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探索,我们认为,推动人大工作发展,做好代表工作是至关重要的突破口。对接新时代,加强和深化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需要实现由简单的代言,提升到对全局的准确把握和权力的科学行使;由简单的反映问题,发展到对重点工作的科学分析和积极建言;由常规性的安排代表活动,到主动提升活动质量、提高服务代表的水平;由以往的经验总结,升华到理性的深入思考和积极创新。
一、要找准定位,增强代表工作的思想认同
1.做好代表工作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定位初衷。人大制度的定位初衷有两个:一方面,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另一方面,它是人民监督国家的制度。正是人大制度使我们找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合理而有效的形式,构建了人民监督国家的制度体系。对于人大制度来说,人民是其基础性的主体,并通过选举和赋权给人大代表,代表自己行使权力。人大代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来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安排。因此,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基本队伍,要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做好代表工作。
2.做好代表工作由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决定。人大代表是一种国家职务,人大代表权力实质上是代表人民行使的公权力。代表履职同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一样,国家和社会必须给予必要的保障,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同时,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对实际问题了解深入。要善于通过做好代表工作,把人大代表的智慧和力量汇聚起来,全面提升人大履职行权的质量和水平。
3.做好代表工作需形成共同参与的工作合力。人大制度的优越性有目共睹,但离人民对民主政治进步的要求却仍有不小的距离,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党委、权力机关、国家机关之间体制关系不够顺畅,时有绕开人大、规避监督的问题,人大代表因此难以作为。做好代表工作,既需要人大常委会统筹协调,构建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共同参与的代表工作格局,更需要凝聚同级党委、人大、“一府一委两院”合力,依法支持、引导、保障、服务代表履职。
二、要厘清思路,明确代表工作的发展方向
1.要强化代表履职的政治性。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决定了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代表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重要前提。正如中央9号文件所指出的“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实际工作中,代表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政府的重点工作依法履职,善于把党的意图转化为国家意志。只有这样,代表的主体作用才能始终不偏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方向。
2.要维护代表监督的权威性。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监督权,体现了人大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独有且不可替代的;另一方面,它更多地体现了人大监督的有效性和实效性。这种不可替代性和监督的有效性、实效性的提升,主要取决于代表作用的发挥。因此,代表在依法行权中,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切实增强监督的权威性。
3.要体现代表谏言的人民性。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代表在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时,不是对自己负责,而要对所代表的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代表既要“代”又要“表”,要通过各种途径表达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真正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来思考、分析和推动解决问题,切实体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三、要破题出新,构建代表工作的制度体系
1.履职培训制度,要灵活实用。人大代表掌握人大工作必备的知识和能力,需要初任培训与岗中培训相衔接、全覆盖与分层次培训相结合,为代表学本领、增素质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平台。一要注重培训的针对性。代表培训要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既用理论引导,又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特别要使代表准确把握代表法赋予代表的权力和义务,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注重培训的实效性。要从实际出发,对代表如何开展视察、专题调研、走访选民、撰写议案和建议等进行系统学习引导,让代表了解基本的程序和方法,把握工作主动权,有效提高履职能力。三要注重培训的灵活性。要结合工作实际和代表的具体状况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做到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既组织代表赴外地横向交流学习,又推广身边的典型,让代表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2.代表活动制度,要常态坚持。闭会期间开展活动是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一要拓宽知情知政渠道。人大代表大多处在基层,反映全局性和长远性的问题有一定的局限。要多渠道、经常性向代表通报“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情况,有关重点项目、重大工作的决策过程及时让代表了解,确保代表在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二要构建信息交流平台。探索利用大数据,建立代表服务APP终端,为代表闭会期间履职提供更为完善的信息、沟通、工作服务,为代表履职的系统性和综合性需求提供专业支撑。三要发挥活动阵地作用。在代表活动阵地网络基本定型的基础上,着力整合资源、谋划主题、出台细则,引导代表集中议事、听取选民意见和建议、解决各类诉求问题。
3.服务监管制度,要刚柔并济。愿当、想当、乐当代表,是人大代表履职的主观条件。要从制度上由外而内地激发代表的履职意愿。一要完善激励机制。加强人大履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比如对审议社会关切问题时进行全程直播,再如开展人大代表电视网络问政,提高人大权威。同时,大力宣传优秀代表履职事迹,深化创先争优评选活动,激励代表更好履职。二要完善监督机制。要出台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坚持代表向选民述职,汇报履职尽责情况;坚持代表约谈等制度,将代表置于选民监督之下,增强代表的责任意识。三要完善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司法保障、时间保障、经费保障、物质保障、组织保障等措施,及时解决代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方便,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和自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