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鄂州南楼书事》原文、注释和鉴赏

黄庭坚《鄂州南楼书事》

四顾山光接水光,凭栏十里芰荷香。

清风明月无人管,并作南楼一味凉。

 

【注释】

(1)此诗写于徽宗崇宁元年(1102),诗人知太平州(今安徽省当涂县)没多久,又被罢了官,改监税鄂州,一到当地,就兴致勃勃游览了名胜古迹南楼,并写绝句四首咏景抒情,这里选的是其中第一首。鄂州:今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南楼:今湖北省武汉市武昌黄鹤山上,又名白鹤楼。书事:记事。

(2)芰荷:芰菱和荷花。

(3)一味凉:含意双关,既指天气十分凉爽,又为佛家“清凉”常用语,指摆脱一切憎爱之念,达到无烦恼境界。

【赏析心得】

宋徽宗崇仁元年(1102)六月,黄庭坚任太平州知州(太守),九天即被罢官。当时赵挺之为相,仇视庭坚,欲置之死地。庭坚心知肚明,在“时宰欲杀之”的情况下,泰然处之,悠然自得。罢官之后,即转鄂州,兴致勃勃游览南楼,咏绝四首。

“四顾山光接水光,凭栏十里芰荷香。”登楼远眺,境界广阔,气象万千。四顾山川,景色壮丽,明月高悬,水天一色,银光生辉,倚栏极目,芰荷花开,十里飘香。初秋夜景,光、色、香、味一应俱全,景物交融、幽雅恬静。“清风明月无人管,并作南楼一味凉。”如此美好风景,足以让人乐以忘忧,人世间的一切奔波忙碌,你争我夺,仿佛都不存在,诗人会心地咏出了“清风明月无人管”的诗句。自然,清风吹送的“芰荷香”、明月映照的“山水光”,也就任人闻、任人赏了。联系到自己,无官也就一身轻了。投荒六年,当官九天,还要遭“时宰欲杀之”,这是怎么个世道?还有没有公平?诗人讨不出个说法,也无人为他主持正义。在这南楼的凉爽之夜,他仿佛体会到了佛家“清凉”的意境,无论是看到的“山光”“水光”,还是闻到的“芰荷之香”,都给人一种清凉之感,月光下的美景构成了一个清凉世界。面对死神的逼迫,这位江西诗派的宗祖,唯有寄情山水,置生死于不顾了。第二年,即崇宁二年(1103),他重被“投荒”,贬于宜州(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山县)。崇宁四年(1105),黄庭坚逝于贬所,一代杰出的诗人词家,就这样无声无息地走了,终年仅六十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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