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方面的要求
学习要求:科级以上干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5天,其中,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少于3次;党委(党组)书记讲党课至少1次;以支部为单位的集中学习不少于3天;观看影视片、教育专题片1—2次;学习成果交流1次。记好读书笔记,心得体会要达到3篇以上,每篇不少于1500字。
必学内容:(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2)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3)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4)中央和省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5)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6)马列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7)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出台的各项禁令;(8)省委书记郭庚茂、许昌市委书记王树山和市委书记王志宏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9)《刘春良同志在禹州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座谈会上的讲话》;(10)《面向未来的赶考》;(11)焦裕禄精神和史来贺、吴金印、李连成等先进典型事迹。各个专题的学习,要与学习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三本书等重要资料结合起来。
学习要求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1.这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2.学习教育的范围
通知指出,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面向全体党员”,不管是党员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3.学习教育的目的是什么?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主要措施
1.围绕专题学习讨论。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明确自学要求,引导党员搞好自学。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要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不设党小组的,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讨论。学习讨论要紧密结合现实,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看自己在新任务新考验面前,能否坚守共产党人信仰信念宗旨,能否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能否努力追求高尚道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积极健康生活方式,能否自觉做到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能否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积极为党的事业担当作为。通过学习讨论,真正提高认识,找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2.创新方式讲党课。讲党课一般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党支部要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安排。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党支部讲党课。组织党校教师、讲师团成员、先进模范到基层一线党支部讲党课。要鼓励和指导基层党组织书记、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答疑释惑,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七一”前后,党支部要结合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
3.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小组可参照党支部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结合民主评议,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5.立足岗位作贡献。针对不同群体党员实际情况,提出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实际,组织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在农村、社区,重点落实党员设岗定责和承诺践诺制度;在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重点落实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制度;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重点落实党员挂牌上岗、亮明身份制度;在机关事业单位,促进党员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党员到社区报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在学校,重点要求党员增强党的意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在庆祝建党95周年活动中,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
6.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作表率。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走在前面、深学一层,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要召开党委(党组)会,专题学习党章党规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以党委(党组)中心组等形式组织集中研讨,深化学习效果。民主生活会要以“两学一做”为主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查找存在的问题。
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实现4各“进一步” 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
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用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洪湖市教师参加湖北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培训
学习要求
为了确保参加“湖北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培训的中小学教师及校长在培训期间学有所获,切实收到培训实效。现对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提出如下学习要求:
一、学习任务
(一)认真听课,记好一本听课笔记(交组长或管理员登记)。
(二)积极参与讨论,写好一篇学习心得或反思文章(培训结束时交给管理员)。
二、学习纪律
(一)遵守院校的培训纪律,服从院校的统一安排,听从院校统一指挥;接受我市学科领队的管理,按时作息,不得迟到或早退,更不得缺席,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二)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听课时,态度端正,不抽烟,不打瞌睡。
(三)文明参训,礼貌待人。进入校园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损坏花草,不得乱扔垃圾,不得随地吐痰,不得辱骂教职工和同学。
以上条款若与培训院校的纪律规定有相悖之处的,以培训院校的规定为准。
三、注意事项
(一)请假规定: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事情必须向我市学科领队及培训院校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不请假外出视作旷课,并追究纪律责任。
(二)注意教师形象,遵守社会公德,损害公物应照价赔偿,不得做有损自身名誉的事情。
教师法律、法规学习要求:
1.教师自行下载,并按顺序装入学习积累夹子。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作为阅读学习。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批注学习,尤其是“学校、教师”部分。
4.《万达实验小学教师工作相关制度》要求通读、熟记,并严格执行。
5.材料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教师资格条例》
《万达实验小学教师工作相关制度》
学习目的和要求:
学习目的:
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犯罪学的一般理论,帮助学生建立科学的犯罪观和分析犯罪现象的理论框架,由此,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学思维,使学生能够领悟并初步掌握犯罪学这一学科的精髓,能够以犯罪学的视角来洞察和理解社会生活过程的犯罪问题,并为此后在理论和实践中的学习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为从事法律职业造就正确的研究路径。
学习要求
1.犯罪学作为一门理论性很强的刑事法学科,内涵着刑事法学和社会学的基本理论,是多学科综合性研究的学科,它对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犯罪预防等内容的研究离不开法学有关学科如刑法学、犯罪侦察学、监狱学等,也离不开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心理学和生物学等学科。通过对犯罪学的讲授,使学生能够掌握犯罪学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框架,为其正确看待犯罪问题创造坚实的条件。
2.犯罪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以社会中的犯罪现象主题,并力求从理论上探索有效地解决犯罪问题的正确途径,因而,应当将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在阐释犯罪学相关理论的基础上结合相关犯罪问题的案例进行讲解,可以使抽象的犯罪学增添灵活性和生动性,比较容易为学生所理解和接受。因此,以理论教学为主,注重司法实践中案例说明和案例分析,也是教师应当重点关注的方面。
教学内容
: 前言
第一编 犯罪学概论(8学时)
第一章 犯罪学的源起
第一节 早期的犯罪学思想
第二节 犯罪学的萌芽与形成第二章 犯罪学理论总览
第一节 犯罪学理论的各种学说评介
第二节 犯罪学研究的新角度—被害人学
第三节 西方犯罪学研究现状评析
第四节 前社会主义国家犯罪学研究简介
第五节 我国犯罪学现状
第六节 犯罪学的概念与研究对象
教学要求
了解:早期的犯罪学思想;犯罪学的萌芽和形成;当代中国犯罪学的状况。理解:犯罪学的产生问题及其标志;犯罪学理论的各种学说及其评介;犯罪学的概念辨析;犯罪学研究对象所涉及的内容。
掌握:犯罪学产生的时代及代表人物;犯罪学各种理论学说中具有代表性学说的内容;被害人学的内容和研究被害人学的意义。
问题与思考:
1、什么是犯罪学?
2、犯罪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3、什么是被害人?
4、犯罪人类学理论
5、精神分析理论
6、异化交往理论
7、文化冲突理论
第二编 犯罪现象论(8学时)
第一章 犯罪现象概述
第一节 犯罪现象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研究犯罪现象的意义
第二章 犯罪分类
第一节 犯罪分类概述
第二节 国外犯罪学分类举要
第三节 我国犯罪学中的犯罪分类
第三章 犯罪现象的描述
第一节 犯罪现象的测量
第二节 犯罪数量和犯罪率
第三节 犯罪现象的结构
第四节 犯罪现象的动态
第五节 犯罪现象的危害
第六节 犯罪现象的区域性欲时间性
教学要求
了解:犯罪现象的研究意义;国外犯罪现象的分类;我国犯罪现象的分类。理解:犯罪现象的概念和内容;犯罪现象的描述及其内容;
掌握:犯罪现象的概念和特点;犯罪现象的测量;犯罪数量和犯罪率;犯罪现象的结构;犯罪现象的动态;犯罪现象的危害;犯罪现象的区域性与时间性。问题与思考:
1、什么是犯罪现象?
2、犯罪现象的特征有哪些?
3、什么是犯罪分类?
4、国外犯罪分类的状况
5、我国犯罪分类的状况
6、什么是犯罪率?
7、什么是犯罪现象的结构?
8、犯罪现象的区域性
9、犯罪现象的时间性
第三编 犯罪原因论(8学时)
第一章 犯罪原因概说
第一节 犯罪原因和犯罪原因论
第二节 犯罪原因论的两种认识途径
第三节 犯罪原因论的结构体系
第二章 犯罪产生的一般社会原因
第一节 各种文化冲突的存在第二节 思想道德教育放松
第三节 社会管理和监督中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
第四节 在一定时期对犯罪打击不力
第三章 引起犯罪发生的个体原因
第一节 个体原因与犯罪
第二节 个体方面影响犯罪的几种主要要素
教学要求
了解:犯罪原因论的认识途径。
理解:犯罪原因与犯罪原因论的区别;犯罪原因论的结构体系。
掌握:犯罪原因中的社会原因;经济体制改革对犯罪的影响;监督体系薄弱对犯罪的影响;犯罪原因中的个体原因;年龄与性别对犯罪的影响;精神障碍对犯罪的影响。
问题与思考:
1、什么是犯罪原因?
2、犯罪原因与犯罪原因论有何区别?
3、什么是犯罪产生的一般社会原因?
4、什么是个体犯罪原因?影响个体犯罪原因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第四编 犯罪预防论(8学时)
第一章 犯罪预防概述
第一节 犯罪预防的称谓
第二节 犯罪预防的内容和范围
第三节 犯罪预防的体系建构
第二章 犯罪预防的前提—犯罪预测
第一节 犯罪预测概说
第二节 犯罪预测的种类
第三节 犯罪预测的要求
第三章 我国的犯罪预防
第一节 我国犯罪预防的总体指导思想
第二节 我国犯罪预防的基本内容
教学要求
了解:犯罪预防的称谓;犯罪预防的体系建构;犯罪预防的指导思想。理解:犯罪预防的内容与范围;犯罪预测概说;犯罪预测的要求。
掌握:短期预测、中期预测和长期预测;犯罪主体预测、犯罪手段预测、犯罪类型预测和犯罪率预测;综合治理的基本内容;刑事预防与社会预防;总体预防与分类预防;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
问题与思考:
1、什么犯罪预测?
2、什么是犯罪预防?
3、犯罪预防与犯罪预测的区别?
4、犯罪预测的意义是什么?
5、犯罪预测种类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6、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7、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的区别是什么?
8、综合治理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第五编 犯罪类型选论(8学时)
第一章 未成年人犯罪
第一节 未成年人犯罪概说
第二节 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第三节 文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第四节 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
第二章 女性犯罪
第一节 女性犯罪的概念分析
第二节 女性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第三节 女性犯罪的原因
第四节 女性犯罪的预防
第三章 职务犯罪
第一节 职务犯罪概说
第二节 职务犯罪的特征
第三节 职务犯罪的原因
第四节 职务犯罪的预防
第四章 涉税犯罪
第一节 涉税犯罪概说
第二节 涉税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第三节 涉税犯罪的原因
第四节 涉税犯罪的预防
第五章 计算机犯罪
第一节 计算机犯罪的概念
第二节 计算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第三节 计算机犯罪的原因
第四节 计算机犯罪的预防
第六章 有组织犯罪
第一节 有组织犯罪的概念
第二节 有组织犯罪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第三节 有组织犯罪的原因
第四节 有组织犯罪的预防
教学要求
了解:犯罪类型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对犯罪各种类型进行分类的意义。理解:不同类型的犯罪原因与特点及其预防措施。
掌握: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与原因;女性犯罪的概念与原因;有组织犯罪的概念与预防;职务犯罪的概念与原因;涉税犯罪的概念与预防;计算机犯罪的现状与特点。
问题与思考:
1、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
2、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意义
3、女性犯罪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4、什么是职务犯罪?
5、预防职务犯罪的途径有哪些?
6、计算机犯罪的原因与预防对策
7、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8、有组织犯罪的预防对策有哪些?
任课教师、岳平女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在读博士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杜雪晶 女讲师刑法博士
王娜女讲师在读博士
胡屹立 男讲师刑法硕士
联系方式
本课程任课教师联系方式统一为:
上海政法学院 刑事司法系(021)39225256、3922521
5使用教材、选用教材:《犯罪学要论》
参考书目:
赵宝成:《犯罪学专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张绍彦:《犯罪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
康树华:《犯罪学通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康树华:《比较犯罪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