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农业经济篇1
[关键词] 农业 循环经济 意义 模式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同时也明确指出:“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应以循环经济来探索我国变革传统的农业经济增长与发展模式,走可持续农业的发展道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1]所以,研究如何把循环经济的理念应用于新农村建设中去便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认识农业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recycling economy)一词,是由美国经济学家K.波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主要指在人、自然环境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从直观上来讲,循环经济就是把上一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料变为下一生产过程的原料(生产要素),使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生产过程实现环状式的有机组合,变成几乎无废料的生产。这是一种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最大限度地提升资源利用率的经济增长模式。
循环经济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传统经济运行方式是一种由“资源产品废弃物污染排放”所构成的物质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发展模式。它是建立在资源、环境无偿供给和保障的前提下,依靠高强度地开采和低效率地消耗自然资源,同时持续不断地排放废弃物,破坏生态环境,来达到经济的数量型增长,即呈现出“高开采、高投入、低利用和高排放”的(“三高一低”)特征, 这意味着创造的财富越多,消耗的资源就越多,产生的废弃物也就越多,不仅制约了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给人类带来深重的灾难,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
循环经济倡导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理念和模式,旨在生产和生活的全过程讲求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以减少资源的投入,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化;对生产和消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体现回收再使用和循环利用的原则,达到废弃物的资源化;对不能循环再生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使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用“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产品”的环状反馈式循环理念重构经济运行过程,其表现为“两低两高”,即低消耗、低污染、高利用率和高循环率,使物质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是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经济发展模式。
农业循环经济是把循环经济理论和技术方法应用于农业生产,在农业生产过程和产品周期中,可持续利用农业资源,并能减少资源的投入及废物的产生和排放,最终实现农业经济效益、农业生态和农村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农业循环经济可以科学地安排不同生物质在系统内部的循环、利用或再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农业环境条件,以尽可能少的投入得到更多更好的产品。
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积极意义
1.提高资源利用率,节约社会资源
农业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自然环境直接参与农业生产过程。农业生产者如果只追求效益而并不考虑环境代价,就会致使一些有机物资源不能充分开发利用。农业循环经济的本质就是以生物链之间的作用来循环利用各种资源,所以就能做到资源的充分利用。
重庆市万州区探索了三种循环经济的模式:牛(羊、猪)―沼―果―林模式、畜―沼―稻―果―鱼―加工模式、畜―沼―稻―鱼―桑―蚕―纺模式,以林果业和畜牧业为基础、沼气为纽带、种植业为重点,从而提高了农业资源的利用率,节约了大量社会资源,符合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目标,达到生态与经济两个系统的良性循环、实现社会、经济、生态三者效益的和谐统一。
2.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村就业,缩小城乡差距
农业循环经济的核心是最有效地利用资源,提高经济增长质量, 有利于农业生产从粗放增长向集约增长转变,加快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不仅强调资源的节约利用,同时还注重资源的重复利用和资源的再生,并为降低农业成本、提高农业效率提供了新模式,将极大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从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要求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专业化和规模化,形成一个良性运转的“产业链”或“产业网”。这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人才资源配置效率,增加了农民就业机会。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还扩大了劳动密集型的园艺、畜牧、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的规模,可以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就业。
江苏省姜堰市河横村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模式,形成了以农畜产品加工为核心、实现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相配套的循环产业链,基本实现村域内资源的循环利用。2003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11145元,农民增收305万元。通过产业化经营,共带动农户5 615多户,机械化的使用及龙头企业生产需求,促使全村887位农民进入企业工作,人均每年在企业工作的直接收入达9 600元,既扩大了农民的就业机会,也大大提高了农民经济收入,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
3.保护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目前, 农村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已经严重危害到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 农民的身体健康严重受损,严重影响到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农村居民不能充分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的繁荣成果,城乡差别不断扩大,社会不公平进一步加深,阻碍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为此,中央提出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农村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护,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北京郊区留民营村发展以大型沼气工程为核心的农业循环经济,将鸡粪便转化成为沼气,使全村炊事用能不再依赖煤炭等不可再生能源,还可将剩余的沼气用于发电,为养鸡场提供电力能源。同时,沼渣和沼液是种植业的有机肥,能改善土壤结构,其有效施用使全村土壤有机质含量从上世纪80年代的0.9%提高到目前的2.7%,从根本上解决了农业生产中的化肥和农药污染问题。通过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既节省了农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又减少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对环境的污染,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
三、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建议
在农村发展循环经济是一个全新的农业生产模式,需要一定资金的投入和技术支持,而农民观念相对保守,投资意识不强,投资实力有限,这些客观存在的因素加大了在农村发展循环经济的难度,其任务艰巨,所以,政府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以扫除障碍,以推广农业循环经济。
1.加强宣传教育, 树立示范典型
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前提就是要加大宣传教育,普及循环经济知识,,让农民更多的学习了解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改变农民的思想观念,不断将循环经济的理念引入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中,切实提高公众的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和紧迫感。同时,要建立典型示范工程,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加以推广,以发动、带动更多的农民发展循环经济,也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供示范和借鉴。湖南农村在推广沼气建设的初期,在政府给与补助的情况下,修建家庭沼气池的农户还是寥寥无几,经过村干部的走访和宣传,以及在第一批使用沼气的农户效益示范作用下,很多农户改变了想法,虽然错过了政府优惠政策,但还是加入到使用沼气的行列中,取得了显著效果。
2.依靠科技,加强农业循环经济技术开发
科学技术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支撑,主要包括用于消除污染的环境工程技术,进行废弃物再利用的资源化技术和生产过程的无废、少废及生产绿色产品的清洁生产技术等,关键是积极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尽可能把环境污染的排放消除在生产过程。通过产学研结合,组织一批关键技术攻关,努力突破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如农村垃圾多为有机物,任意堆放或弃置会造成难以控制的污染,收集并加以科学发酵处理,不仅可获得沼气,以补充或代替其他昂贵能源,还可以获得优质的有机肥料,进一步减少化肥的使用量,生产绿色食物。加大对农业循环经济相关科技创新与开发,为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新兴的旅游业、服务业等各个领域,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组织开展资源节约和替代、能量梯级利用,绿色再制造等方面的科技攻关,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的原理连成生态链或生态圈。
3.完善政府政策,以保障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除了在法律法规中体现出对循环经济的扶持外,应制定相关经济政策,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以保障其顺利发展。制定有利的投融资政策:税收政策方面,对企业用于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安全生产等的专用设备投资给予抵免税的优惠政策,对于循环经济专项投资机构和商业银行可在税收减免与优惠上采取相应措施,从企业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两方面推动循环经济投融资体系发展。财政支出政策方面,用政府贴息等手段,加大对企业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污染防治项目的投入力度以及支持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示范试点和宣传教育。金融政策方面,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发展循环经济相关贷款业务,完善农村金融信贷服务,对允许增添农业循环设备的农业企业或农户享受技术更新贴息贷款优惠政策,解决农村融资难的问题。对生态农业或其他生态项目的用地政策上,要在征地、审批和投资环境方面给予倾斜。只有政府帮助农户扫除障,解除后顾之忧,农民才能安心地发展农业生产、推广循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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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农业经济篇2
农业循环经济的立法属于专门性立法,我们呼吁对其立法,是为了长远而有效地推动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保护环境的同时促进经济又好又快的稳定发展,是为了人类长远利益的考虑。农业循环经济立法存在可行性的原因如下:第一,近年来我国多地的循环经济理论、实践活动和政策法律制定工作都有新的进展,而且循环经济的研究在学术界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关于循环经济的相关理论学科,例如生态学、环境科学、工业生态学等理论和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也取得了重大的成果。另外,国务院有关部门也在全国支持并建设了八个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在农村主要建立生态园和生态示范区,在以农业发展为主的地区建设生态县、生态市和生态省。一些省市还专门制定了地方性法规保障循环经济发展,更好的促进循环经济各方面环节发展。第二,建立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的建议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及地方立法机构多次提出。在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期间和近些年召开的环境资源和经济立法工作会议中,也有许多专家学者提出立法建议。这充分证明发展循环经济离不开法律推动。第三,关于农业循环经济的立法也要从国际经验的角度出发,目前有许多国家都很重视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每个国家都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农业生产方式,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例如日本的《食品、农业基本法》和瑞典的《农业环保法》,对农业循环经济做出了明确规定,在世界范围内都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对我国也同样有启示作用。
二、农业循环经济的立法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立法目的我国的大部分农业产业还存在着资源利用率较低、产业链不完整、收益空间有限等一些要改变的问题,因此我国的农业生产一直被资源和市场制约着。加快我国的农业循环经济法制建设,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有利于减少农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因为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地膜等而造成的水污染、土壤污染、农作物减产等问题。我们国家必须要进行农业循环经济的立法,只有在法律法规的指导下才能有力的推行清洁生产,改善农村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的现状,将经济活动造成的生态影响降低最低程度。发展循环农业和发展循环经济一样,都要深刻考虑代际问题,采用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方式,技术和经济上适当可行,以及被社会大众所认可和接受的农业发展战略。加快农业循环经济法制建设,明确农业循环经济立法的宗旨,同时立法也是实现保障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
(二)指导思想第一,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和落实“十二五”计划,走好中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加速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完善现代农业体系;加速推广区域性的农业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等公共服务机构;加快治理农药、化肥、地膜、畜禽养殖带来的污染,保证良好的生态环境;鼓励广大农民设立多元化的农业性质的组织;因地制宜的发展当地特色的农业种类。第二,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并立足国情。我们知道,农业循环经济立法在德国,日本等国都比我们早,所以我国在立法上要从国外先进的立法理念学习,再一直到我们自己的法律中,要让我国的农业循环经济法制建设有中国特色。第三,重视农业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有效性。法律可操作性差是我国立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会导致法律的实施效果不佳。在农业循环经济立法时,我们要在深入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找准现代农业各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另外,在法律法规中的语言不能太过空泛,或者模棱两可,把类似于“应当”、“应该”等词语变为具有肯定意思的“必须”。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原则进行农业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离不开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政府各个部门都要摒弃以往的传统发展思维模式,搞好规划,引导激励农村生产者和社会一同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政府与各部门共同合作,将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一同使用,科学制定循环农业发展计划,优化循环农业发展环境。政府应当提供补助金、减免税收、零利息贷款等优惠政策,并利用市场调节机制,实现农村的资源合理化配置。2.遵循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原则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应当遵循相应的规律,进行农业循环经济立法也要遵守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才能实现农业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终极目标,我们应当重视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样才能推动我们的社会向着生态文明、生活富裕的道路不断前进。
3.系统筹划综合利用原则目前有众多因素影响和制约着农村环境的发展,为了能让农村环境改善,就要对农业和农村的资源进行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对循环农业发展实行统筹规划,科学合理的安排,提高资源利用率,合理处理农业废弃物。
4.明确各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原则有了科学合理的明确规定,就能在现实操作中有效维护各主体的合法权益,遇到问题时及时向责任方追究违法行为的责任。
三、农业循环经济立法调整的主体类型及其基本要求
(一)政府部门农业循环经济是循环经济的一个关键,在市场经济中难免会出现市场失灵的情况,于是就要求政府利用经济杠杆和政策法律,以及行政手段进行宏观调控。农业循环经济立法的一大主体就是政府部门,一些以发展循环农业为主导的企业,政府要给予一些适当的指导和扶持,对这一类的企业要进行激励,对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重点地区负责,严格遵守法律制度,规范经济参与者的行为。
(二)农业生产单位农业生产单位在建设循环型农业中发展着重要作用,农业生产单位应当进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农村土地进行集约利用,采用节能、节水、节肥的科学种养殖技术,把生态农业发展作为首要目标。
(三)农产品经营销售单位要在农业循环经济立法中,针对这类企业和单位,要求其从事经营和销售经过生态农业生产而收获的绿色农产品、有机食品等。要制定严格的经营销售标准和产品质量保障制度,如果农业生产者和产品销售者就强制回收的产品达成委托回收协议的,农产品经营和销售单位必须依照合同进行合理的回收。
(四)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单位废弃物循环利用单位主要包括回收单位、再制造单位、综合利用单位等企业事业单位。资源循环利用主要包括自然资源的综合利用,在生产和加工过过程中对一些农业废弃物,例如果蔬残渣、腐烂变质的农作物等进行再利用和资源化,变成种养殖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肥料等。
(五)消费者消费者是绿色农产品的主要购买者,消费者的环保意识和绿色消费观念影响着农业循环经济的运行。农业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是否进行绿色产品的生产销售,与消费者的需求有着密切联系。现在越来越多的公众环保意识增强,越来越多的开始重视食品安全,在消费时都选择绿色健康以及带有国家质量检测标志的产品。因此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十分重要,许多发达国家在日常生活中就能体现出公民的环保理念。我国也应该效仿发达国家的先进理念,引导消费者在购买绿色产品时要节约资源、重视环保、注意产品的使用和回收再利用。
四、我国农业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建设构想
(一)对《宪法》的修订和完善无论我们的立法构想是怎样的,我们首先要把循环经济的理念和内容贯穿进现有的法律中,因为这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方式,对全社会的各方面发展都会有影响,所以要从根本大法入手,将“国家坚持可持续发展,走循环经济发展道路”纳入《宪法》,把循环经济的国家发展战略贯彻落实。
(二)对农业类法律的修订对已经颁布的农业类法律进行修整,全部注入循环经济的理念并且融入其中,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对农业循环经济的建立给予大力支持。还要将我国已经出台的涉及到现代农业发展的单行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尤其要对农业上的各种资源节约利用、农产品绿色生产、废弃物的科学处理、综合利用作出明确的规定。与此同时,还要完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相应的配套措施,加快立法脚步,把国外立法经验与我国国情相联系,制定出适合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三)修改政府法律责任在我国目前颁布与循环经济有关的法律中,尽管规定了各级政府对管辖内农业生产活动负责,但却没有具体细化到负什么责,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负责,导致很多地方政府并没有真正的履行自己的义务,严重制约了我国循环经济的和谐发展。因为农业循环经济是新型经济发展模式的重要环节,所以要把政府对循环农业发展的扶持和相关经济政策的内容纳入到现行法律中,对《政府采购法》、《商业银行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进行修订。在明确地方政府和一些监管部门的法律责任上,除了行政处罚外,也要用配套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来完善,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立法要有明确的目标和方向,要顺应时间,要因地制宜。注重公平,注重政府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作用,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重视人才,重视科技研发,提高全民意识水平,鼓励多方参与,明晰责任权利义务。构建“金字塔”模式的法律体系,一部龙头法,多个专项法。现如今这不仅是构建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的办法,对构建农业循环经济法也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循环农业经济篇3
作为农业生产基本单位的县域农业,其生产与生活中循环经济的实践水平对丰富与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概念的影响重大。兰西县作为农业大省黑龙江省的县域单位,可作为研究县级循环经济的代表性对象。
2兰西县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2.1兰西县清洁能源使用现状
清洁能源是不排放污染物的能源,它包括核能与可再生能源。其中可再生能源包括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生物能(沼气)、海潮等。农村的清洁能源是将农村生物质材料、作物秸秆、人畜的粪便以及薪柴等生物质就地开发利用的能源,如沼气、太阳能。兰西县作为黑龙江的典型农村代表,具有本省农村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的共性。其清洁能源的利用情况也代表了黑龙江省农村的平均水平。我国农村能源消费结构较为单一,农村居民仍旧以传统能源使用为主,清洁能源使用量少。黑龙江省农村常使用能源是煤、电、气、油等商品性能源,且其使用量大,而清洁能源使用量小。该省农村的清洁能源使用率仍旧处于低水平状态。太阳能的使用率较高,但由于受气候影响,沼气发展程度低,覆盖率仅占4%。就清洁能源总体使用水平而言,其覆盖率为72%,但是在数字背后存在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即清洁能源的使用不能满足该省农户的能源要求,巨大的能源缺口仍需传统能源代替。在能源数量短缺的基础上,清洁能源使用的后续服务也存在缺失问题。
2.2兰西县能源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目前兰西县的农村具有黑龙江省农村的典型特征,农业生产与农村居民生活相结合,因此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中存在双重发展轨迹。
2.2.1农业生产以废气物综合利用的发展模式为核心
通过将农作物秸秆粉碎氨化、青贮、微储及氨化等工业处理措施,加工成便于畜禽消化吸收的精饲料。气化后的秸秆,可用于发酵产生沼气方便生产及生活。秸秆还可通过肥料化技术转化为有机肥料,随后实现直接还田、堆沤还田等。
2.2.2村庄生活以庭院型发展模式为主
存在初级规模的庭院经济,即农户以自己的住宅为中心,利用周围的非生产占地、自留地、宅基地和坡台地等可利用的土地及空间,从事以种、养、加工为主的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庭院经济经营灵活,以户为单位的庭院种植、养殖,不同于承包地,相对独立和自由,且投入少、规模小,农民可以以市场为导向,在自己的庭院周围,因户制宜,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生产市场需要的农副产品,有利于农民增收致富。这在兰西县的使用范围较广,使用程度不一。
3兰西县循环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
3.1新型能源利用水平低
黑龙江省农村能源使用在消费结构、利用效率及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目前兰西县能源消费以煤和生物质能为主,并存在秸秆和薪材等生物质能直接燃烧的现象,尤其是秸秆的不恰当处理,使其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环境构成了污染和威胁。二是能源利用效率低。主要是秸秆和薪材的直接燃烧,导致资源利用低效化。三是新能源开发严重滞后。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技术仍处于初期阶段,技术工艺相当落后。如太阳能发电技术等,在兰西县仍处于低水平状态,这导致能源结构性短缺和浪费并存,使得包括清洁能源在内的新能源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3.2能源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没有完全建立
兰西县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较为成熟的模式仅限于废气物综合利用的发展模式及废气物综合利用的发展模式,其他的农业发展模式由于自然条件受限或技术问题都难以大面积开展。兰西县作为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县域地区,包含种植业、养殖业等多项产业,但目前没有形成如立体农业模式的发展模式。同时,在废弃物处理方面仍有不足,如秸秆的处理效率低,农民认可程度不高,关键性技术的突破没有结合其他相应的技术和设备,这成为兰西县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障碍。
3.3存在技术、资金及人员的三项缺失
兰西县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技术、资金、人员3方面的缺失。部分关键性技术仍未突破,相应的配套技术和设施发展不充分,由于受技术推广体系的影响,技术推广力度不足。资金方面,县级政府的财政力量不足,缺乏相应的农业技术企业作为社会资源补充,因而存在很大缺口。同时,缺乏专业的技术指导和设备维修人员,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农户对技术的不认可。
4兰西县循环经济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4.1以市场价格为主导,改善原有能源消费结构
在推广新型农业技术、设备,建立农业循环经济不同发展模式的同时,加大对农业生产及生活中能源消费结构的改善。政府除颁布相关的实施政策外,还可引导市场的能源价格,降低清洁能源的使用价格,同时推出使用清洁能源的优惠条件,并辅以技术指导和设备售出后的维修完善,以家庭和生产大户为主要目标,促进农业结构的改善。
4.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新能源利用率
县级应当加强农业循环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两部分。在农村生活中,注重包括河渠整治、道路、照明、农村沼气等在内的惠民工程建设;在农业生产中应重视农业环境建设,如退耕还林还草、湿地保护等;同时政府必须对所辖区域进行整体规划,修建新能源使用的必须设备,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硬件设施。在软件设施的提高方面,应当注重建立信息服务体系和发展人才队伍的双向重点。通过运用政府职能,建立现代化、信息化的系统服务体系,利用农业循环经济网络基础设施加强农业循环经济信息化技术的推广;同时注重培养农业循环经济人才,建立科研及技术指导阶梯型人才队伍。
4.3建立县级资金、技术支持体系
县级政府应根据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需求,设立相关的农业循环经济技术支持资金,进行资金运用在技术方面的全方位规划、管理、指导及处理。加强农业循环经济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结合黑龙江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及自身的现有资源条件,重点组织开发和示范有普遍推广意义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技术,建立县级农业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体系。同时,在资金及技术允许的条件下成立重点实验室,研究开发环境污染小或无公害的农业生产技术,废弃物回收处理技术等综合技术体系。同时,加强农业循环经济科学技术交流、促进推广系统的形成。通过开展科技成果洽谈会等活动,构建高效的技术推广体系,并不断更新其推广方式,与农户密切结合。
5结语
农业是具有弱质性的产业,其生产特点和过程决定了资源在其中的重要性。我国在农业领域资源利用粗放,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成为必要之举。黑龙江省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循环经济发展处于低水平阶段,基本的发展模式建立不完善、新型能源利用率较低,农业循环经济发展面临许多问题。只有在结合黑龙江省农业生产实际情况的基础之上,借鉴其他地区的发展经验,才能提升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
循环农业经济篇4
农业推行循环经济是整个社会体系全面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社会的关键环节。没有农业循环经济,就不可能建立整个社会的循环经济,更谈不上建立循环社会。尤其是中原经济区以及郑州航空港经济区的建立,使得河南农业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中原经济区是以河南省为主体,延及周边,支撑中部,东承长三角,西连大关中,南临长江中游经济带,北依京津冀,具有自身特点,优势独特,经济相连,使命相近,客观存在的经济区域。它的建立,使河南在全国区域格局中具有难以替代的枢纽地位。再加上,近两年航空港经济区的设立,更加凸出河南在全国经济发展中的枢纽地位。因此,把握中原经济区发展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河南地区的交通、人口优势,发展河南省农业循环经济也是十分必要的。
二、河南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2013年,河南省委省政府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实施意见》,针对农业农村发展所面临的一些新矛盾、新问题,提出要“加强城乡统筹,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等,十分重视农业循环经济发展问题。结合河南地区农业大省的独特优势,目前河南省农业循环经济主要存在三种模式:一是以南阳西峡、洛阳、郑州中牟为代表的生态农业模式;二是在河南省内普遍存在的以沼气为纽带的能源综合利用产业模式;三是以郸城、荥阳为代表的农副产品深加工模式。可以说,全省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在发展中,已经初步探索出了一条适合区域经济发展的特色道路。但是,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河南省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也遇到了一系列的问题。诸如农业自然资源利用率低、废弃物资源转化利用水平低、环境污染严重等。综合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然原因
农业资源约束加剧。河南耕地总面积1.19亿亩,居全国第4位,但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08公顷,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1/4,且呈递减趋势。农业资源利用效率低。河南是人口大省,人均占有自然资源少,但长期以来,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在大部分地区并未得到明显改变,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低质量、低效益的粗放型经营模式仍将长期存在。农业环境污染严重,农业废弃物的惯性露天堆放、生活垃圾的随意丢弃,已经严重污染了地表水和地下水,恶化了农村生活环境。同时,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趋势加剧,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使得农村的自然生态系统遭受了严重损害。
(二)社会原因
主要表现为参与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主体因素,即人的因素,也就是农民和政府部门。一方面农民是河南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主力军,他们对生产要素的改进有着极大的主观能动性,而河南省的现状是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农业循环经济”这一新的发展模式他们知之甚少,更谈不上积极参与;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忽视另一个主体,那就是政府部门,片面强调发展的速度,而忽视发展的质量,形式主义和机会主义思想严重,使得农业循环经济迟迟不能形成规模和合力,不能发挥出循环经济的示范效应。
(三)经济原因
一方面资金投入不足。农业循环经济需要一个长期的实践过程才能逐步显现其综合效益,因此需要有巨大的资金投入来进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新的发展模式实践;另一方面内在经济驱动力不足。按照经济学的假设,人都是“经济人”,因此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每个经济体都是在成本-收益框架下去追求经济利益,而不是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农业生产的经济价值较低,由于缺乏强有力的工业支撑,河南省农产品大幅增加的同时,却出现了农产品销售不畅、价格偏低、农业效益持续下滑的局面。
(四)科技原因
农业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农业发展模式,有别于传统的小农经营模式,它实质上是一种低投入、高效率、高循环、高技术的新型农业经济。要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需要有科学的管理和指导,需要将工业加工和农业生产有机结合起来;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要使用更多低害或无害的新工艺、新技术,支持循环系统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研究,降低原材料和能源的消耗,逐步修复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循环能力。而科技因素归根结底是人的因素,循环经济人才的缺乏,使之不能得到有效的推广。一方面随着全国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不断进步,现有的农村人员技术水平已经不能够满足社会需求,逐步被社会淘汰;另一方面河南农业方面的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处于瘫痪状态,加上由于河南的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难以留住和吸引人才;另外,随着河南省招商引资的力度不断加大,农业产业集群化发展得到了提高。2012年年初,河南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力争到2015年,河南将形成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集群100个、50亿元以上的集群50个、100亿元以上的集群20个。因此,农业产业化的不断发展,所需要的农业技术人才的数量逐步提高,导致农业循环经济方面的专业人才不断缺乏。
三、河南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对策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号召全员参与迫在眉睫
首先,政府作为各项工作的职能管理部分,必须转变发展理念。对于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应该从自身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在工作过程中要把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作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来抓,充分发挥指导和推动作用。一要改变传统农业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把循环经济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农业生产实践中去;二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养;三要引导农民树立复核循环经济发展的消费观念,形成农村绿色消费氛围,使农民和农村企业增强资源忧患意识和环保意识:利用各种媒体,对农业循环经济进行宣传和讲解;加强对农民进行培训,搜集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树典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其次,作为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主力军的农民,也要加强自身学习教育,克服短期行为;提高生态环保意识,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树立现代农业发展的新理念;不故步自封,在原有农业循环经济形态的基础上,从小农经济走向现代化经济。
(二)政策制度
1、赋予农民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
以激励农民对土地长期投资的积极性。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对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依法自愿有偿,允许农村以转包、出租、互换、股份制等形式进行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2、尽快为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第一,政策投入制度。积极运用贴息、补助等财政杠杆,引导各种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多渠道筹集开展农业循环经济所需要的资金,适当安排生态农业专项资金,用于开展生态建设规划、技术培训、经验交流的补助。综合利用财税、投资、信贷、价格等政策措施,调节和引导农业投资主体的经营行为。建立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激励约束机制。第二,考核制度。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有效确保此项工程的顺利进行,各级有关部门都要明确分工,不仅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工作考核机制,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必要的情况下给予奖励。第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也是农业发展和建设农村的重要保障,因此要切实调整资金的投向和结构,将基础设施建设由城市为主转向更多地支持农村,财政性建设资金要向农村倾斜,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发展节水灌溉,重视耕地保护和土壤改良,加强农村生态建设,搞好水库整险加固,加快乡村道路建设,电力和通讯设施建设。
(三)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新模式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外延,从单向循环向“产业链”或者“产业网”的目标迈进,扩大适用范围,探索农业节本增效的新途径,逐步实现粗放农业向精准农业的转变。
(四)多途径使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为加快土地规模经营步伐,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体制机制,减少农民的后顾之忧和对土地的依赖;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创造条件扩大农民在农业之外的就业局到,使农民在农业之外获得比较稳定的就业机会,让农民从土地上转移出去。
(五)科技层面
结合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多途径筹集资金,加大对发展集约循环型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推行农业循环经济的经验和引进先进的核心技术,在对农民加强素质教育、加强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村义务教育、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村的招生规模,加大对院校农林类专业学生的助学力度,减免种植、养殖业专业学生的学费。同时,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技术和技能培训,制定适合农村口味的学习方案和计划,编写通俗易懂的培训教材,把农民最想知道,生产最需要的东西纳入到培训中来,采取机动灵活的培训方式,把课堂系统培训和利用实践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把广大农户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
循环农业经济篇5
一、农业循环经济概述
作为循环经济系统子系统之一,农业循环经济是指在农业资源的投入、生产、消费和废弃的整个过程之中,将传统意义上依靠农业资源消耗的线性化经济系统转化成为依赖于生态型农业资源循环的新型经济系统,其本质上属于生态经济,也就是应用生态学的规律而非机械论规律来指导现代社会之中的各项涉农经济活动。农业循环经济应当坚持以下三大原则:一是“3R”原则,也就是减量化、再利用和再循环。所谓减量化就是要致力于实现节水、节肥、节点以及减人等。归根结底,就是应当以确保农业循环经济效率的基础上,在最大的限度上控制农业开支,节约各项农业成本。所谓再利用是强调对农业废弃物实施资源化利用,利用最新的科技手段以实现对传统意义上的农业副产品以及有机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并且开发出全新的产品,进一步延伸当前的产业链。所谓再循环,是对传统农业觉得没有用处的有机废弃物、畜禽粪便等进行利用,立足微生物发酵等方式,实现变废为宝的目的。二是产业融合原则。鉴于农业系统中的大量废弃物资源在产业中难以消化和利用,这就应当具备相应联系的产业进行相互配合,以实现各类要素之间的耦合。三是科技支持原则。传统农业观点下的农业垃圾往往会被看作是废弃物而予以抛弃,但是在目前的新技术条件之下,应当依据循环农业的运作方式对废弃物加以收集并实施秸秆气化处置,从而得到更为清洁的能源,并且促进产业链之延伸与农业资源利用率之提升。
二、实现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集群化的必要性
农业业产业集群结构的建立,为发展我国的农业循环经济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基础。传统意义上的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集群模式主要表现在经济效益良好但是环境生态效益不佳,而循环经济正好能够弥补该不足,其经济效益之减低还需要通过农业产业集群加以提升。例如,循环经济需要集群之中生产的过程、企业彼此间的交流过程、企业和别的机构间的物质循环,能够很好地提升资源利用率,并且很好地控制住当地的环境污染。当然,农业产业经济的集聚还能提升循环经济的效益,能够创建不同企业间的生态联结,并且降低交易的成本等。所以,实现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集群化的优势可以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能够改进农业产业集群的组织结构。传统意义上的集群通常是单向线性的经济发展方式,侧重于集群经济,却忽略了集群生态网络的重要作用。循环经济将原来的线性模式改变成为循环利用模式,并且希望各主体都能够在最大限度上加以聚集,如此一来,不仅降低了运输等交易中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而且还控制了成本,提升了资源的利用率。二是能够促进集群知识技术等的不断扩散以及增值。循环经济之下的农业产业集群在地理位置上更为聚集,彼此间的交往变得更加地频繁,分工也显得更为明确,这就推动了信息和知识等相互交流和传播,能够让企业管理者以及科研工作者更加快速地解到技术动态以及市场的变化,并且推动企业加快技术研发的进程。三是能够促进环境和资源等相关问题的切实解决。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可持续的经济运行模式,不仅运用资源循环利用以提升利用率,而且还注重于降低资源之投入,对生产中的废弃物降低开展综合性评价。在此基础上,循环经济还能够更好地发挥出农业集群的规模化效应。
三、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集群的主要类型
一是水平型的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集群。主要是依据产业的关联度和同一行业或者不同行业同一层次企业而产生的水平状产业结合关系,产生的根源应当追踪至本地区所独具的历史状况和创造性优势上,尤其是在产生了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集群之后,最为重要的要素为资源供应是不是充足、本地气候或者自然条件等,这些都是农业产业集群产生的主要来源与核心要素。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推进,资源要求所具有的决定性作用开始消退,产业集群竞争开始更加关注知识动态要素。但由于这仅仅是发展趋向之一,因此对于属于弱势产业的农业尤其是我国农业这种水平较为一般的产业集群来说,自然资源还是是决定是否集聚的一个关键要素。二是垂直型的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集群。这种集群主要是指诸多分工较为明确且彼此联系紧密的上流与下流企业,运用彼此合作,在相应的地理位置上加以集中,从而逐步产生垂直结构状态。各农业企业间的彼此竞争和合作的关系,不仅能够让分工变得更为明确,关系变得愈加紧密,体系更为健全,产业集群的竞争力持续增强。同时,还能摆脱以往争相夺取十分有限的资源这一恶意竞争之局面。强化协作不仅有利于促进知识与技术等方面的对外传播,同时还能提高农业产业的总体创新力,让企业的生产率得到新的提升,让交易变得更为频繁。这种集群是以市场优势为基础而集中了诸多在纵向上彼此联系的产业集群。集群中的企业产业属性有所不同,在分布上具备了明确的主从关系,其主导性产业的专业化能力强,能够带动诸多以副产品或者废弃物为主要目标的辅助企业取得新的发展。三是混合型的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集群。该集群中的企业间彼此互动作用能够加快自我强化而且让主辅关系变得更为显著。强势企业具备了非常强大的吸附力,能够运用产业联结关系而引进各类企业进入到本集群之中,或者是运用自身的裂变分化出别的企业,这样一来集群之中企业内部结构产生了新的变化,朝着生产网络体系加以迈进。可见,这类集群是以各地所独有的优势为基础,吸收诸多各个不同产业的企业汇集为集群,从而形成较为全面的新型产业链体系。这种集群往往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发展才能形成,主要是运用水平型与垂直型等两种产业链扩张的方式加以形成。前者除需要考虑在原有的基础之进行竞争之外,还需要考虑到供应企业、生产企业以及客户等在纵向层面上加以合作。后者一些主导型或者优势企业觉得不仅原料的提供者与销售者,且中介服务机构等都是该集群提高实力的关键要素。
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集群的对策
一是积极开发生态经济型农业家庭循环经济。家庭可以说是生产与消费的重要主体。以家庭为主体积极创建农业生态经济体系的循环,这不但是我国农业循环经济集群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还是积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基础环节。循环经济需要家庭的经济行为依据生态开发之要求,致力于节约资源和美化环境等,从而形成农村地区的家庭绿岛。在农村地区要积极健全完善与推广生态经济型的现代家庭经济。比如,要以生物食物链为重要平台,积极建设以种加养加沼气为主要环节的循环经济模式,从而能够很好地解决农村家庭面临着的厕所卫生、秸秆气化、家庭绿化以及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等诸多问题。二是依赖于优势产业积极培育龙头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从而促进优势产业的更好更快发展。要依靠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符合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实际状况的农业产业园区。要致力于发展区域性的优质农产品加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可以说是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开发中十分重要的环节之一,同时也是延伸我国农业产业链,加快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内容。要致力于扶持与发展农村地区的农产品加工业,实施产、供、销等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体系必然会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环节。随着现代人工作与生活节奏的持续加快,人们消费习惯也在改变,对于蔬菜、水果、肉类等农产品的半成品以及成品的需求量不断增加,所以,完全可以积极引入或者自办符合当地实际需求的农产品加工公司,把蔬菜和水果等农产品加工成为更易于加以携带,食用起来更加方便,也更加卫生的食品,从而更好地满足现代人不断增加的需求,而且也利于提升农产品的价值。在对农产品进行加工时,废物量往往会非常大,然而在循环经济发展的过程之中,上一级废物实际上就是下一级的宝贵资源。所以,在现代农业生产以及对农产品进行加工时,只要是和上下游企业能建立起产业链的项目均要积极加以发展。三是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并且积极开发生态型基地农业。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竞争愈来愈激烈的大环境下,推进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已完全成为农产品是否能够进入到市场之中的一个重要条件。标准化农业生产通过全面利用农业生产之中的工艺流程以及系统化的标准,依赖于科技成果转化成实际生产力,能够很好地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生态效益。这就要求我们快速形成一整套标准化技术操作流程,形成健全的农业标准化服务机制,通过标准化来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推进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集群建设。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业循环经济为集群绩效的提高来说十分重要。农业产业集群能够为开发循环经济提供了非常好的发展平台。传统意义上的农业产业集群在发展上充分表现出非常好的经济效益,但是环境生态社会效益相对比较低。如此一来,循环经济即可弥补该不足,且自身经济效益之下降需要通过农业产业集群进行提升。农业循环经济必须要求集群中的单位生产、企业交流等过程当中实施能量循环,以此来提升资源运用的成效。这样一来,农业产业之集聚能够切实有效地推动农业循环经济效益之实现和提高。